[摘要] 根据青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自2017年5月14日起,至2018年5月13日止,对海岱南路以东,芦店村西侧沟以西,七里河村南侧规划路以南,卢郭路以北范围内的土地、房产及相关事项进行冻结。
根据青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自2017年5月14日起,至2018年5月13日止,对海岱南路以东,芦店村西侧沟以西,七里河村南侧规划路以南,卢郭路以北范围内的土地、房产及相关事项进行冻结。各有关单位于通知之日起,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:
一、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。
二、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买卖、交换、赠与、租赁、抵押、析产等手续。
四、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户口的迁入迁出。
五、暂停办理与上述区域内房屋有关的各类公证事宜。
六、禁止乱搭乱建和以赚取补偿为目的栽植树木等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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